{"count":1782,"next":"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info/webarticle/?format=json&page=87","previous":"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info/webarticle/?format=json&page=85","results":[{"id":1696,"title":"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describe":"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image":"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images/article/2024_09_27/xdw.jpg","source":"中国人民银行","content":"<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中国人民银行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强度，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精准性，为中国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6.6%。</span></p>","type":1,"type_name":"行业资讯","count":209,"modified_user":{"username":"高登辉"},"created":"2024-09-27 09:39","modified":"2026-02-28 05:43","recommend":"不推荐"},{"id":1718,"title":"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describe":"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image":"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images/article/2024_10_21/xdw_5yfmOF3.jpg","source":"中国人民银行","content":"<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贷款资金坚持&ldquo;专款专用，封闭运行&rdquo;，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条件和范围。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符合下述基本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1.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2.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主要股东增持指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3.对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视同仁。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二）开立单独专用证券账户。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该专用证券账户只允许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且应当选择贷款机构为第三方存管银行。该专用证券账户不得办理转托管或者转指定手续。如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与现行规定不符的，可豁免执行相关规定。</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二、金融机构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一）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可向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简称股票回购增持贷款）。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若与&ldquo;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rdquo;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严禁流入股市。</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二）严格确定贷款条件。21家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自主决策发放贷款的条件及是否发放贷款，自担风险，确保商业可持续。发放贷款应当以上市公司已正式披露的回购方案或股东增持计划为前提，纳入对其的统一授信；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增持资金的一定比例。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豁免执行利率自律约定。</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三）严格管理贷款资金。要确保贷款资金&ldquo;专款专用，封闭运行&rdquo;。21家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同时开立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21家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至该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四）完善内部控制措施。21家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原则，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制定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政策、标准和程序，设立专门的贷款产品和统计科目，明确还款来源和合格质押品等发放条件，加强相关业务风险管理。</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五）建立信息沟通联动机制。21家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同步相关信息。21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前，应及时将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有关信息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三、中国人民银行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一）再贷款基本要素。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再贷款首期总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二）再贷款发放流程。再贷款按季度发放。21家金融机构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以正式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并报送上一季度发放的相关贷款台账及相关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00%向21家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三）再贷款质押品要求。21家金融机构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合格债券或经中央银行内部评级达标的信贷资产作为质押品。</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四、加强监督管理</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督促21家金融机构做到&ldquo;专款专用，封闭运行&rdquo;，切实做好支持股票回购增持工作。</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督促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对上市公司回购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进行监督管理；核实确认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发放贷款用于上市公司回购和主要股东增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本通知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再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于存在问题的，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采取收回再贷款资金、取消参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资格等处理措施。</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本政策为阶段性安排。未在本政策支持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现行监管规定。</span></p>\r\n<p style=\"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中国人民银行</span></p>\r\n<p style=\"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金融监管总局</span></p>\r\n<p style=\"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中国证监会</span></p>\r\n<p style=\"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2024年10月17日</span></p>","type":1,"type_name":"行业资讯","count":209,"modified_user":{"username":"高登辉"},"created":"2024-10-21 13:45","modified":"2026-04-08 02:17","recommend":"不推荐"},{"id":1788,"title":"公司金融顾问（CFC）项目正式列入第十一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机制69项成果之列","describe":"公司金融顾问（CFC）项目正式列入第十一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机制69项成果之列","image":"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images/article/2025_01_15/xdw.jpg","source":"CFC金服","content":"<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8px;\">在刚刚落幕的第十一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上，中英双方共同宣布了涵盖广泛议题的69项合作成果。其中，<strong>公司金融顾问（Corporate Finance Consultant Certificate，简称CFC）项目正式列入 69 项成果之列，</strong>这一里程碑式的进展标志着中英两国在金融服务领域合作的新高度。</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亚投宏远2025-06-29 17:36:0046.png\" /></p>\r\n<p style=\"line-height: 3;\"><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亚投宏远2025-06-29 17:36:1519.png\" /></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8px;\">公司金融顾问（CFC）认证体系由国际资本市场协会（<span class=\"\">ICMA</span>）和雷丁大学ICMA中心推出的国际金融认证体系。该体系聚焦于培育具备专业素养、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解决方案的专业人才。在金融市场日益复杂，企业面临的金融挑战层出不穷的大环境下，CFC项目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无论是企业在融资渠道拓展、投资决策优化，还是风险防控等方面，都急需专业的CFC人才提供支持。</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8px;\">此次CFC项目能成功跻身第十一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机制的成果清单，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与战略考量。首先标志着<strong>中英两国在金融人才培养领域的合作迈入了新阶段。</strong>英国是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世界第六大经济体，欧洲第二大经济体。根据2023年3月发布的<span class=\"\">全球金融中心指数</span>，伦敦在国际金融中心中位列第二位，在金融规则的建立、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有较高的水平。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近年来经济高速发展，企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对高质量的综合金融服务的需求呈现井喷式增长。CFC项目的引入，犹如一场 &ldquo;及时雨&rdquo;，为中国金融人才培养体系注入新的活力。通过借鉴英国先进的金融顾问培养模式，同时结合中国本土实际情况，快速培育出一批既精通国际</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8px;\">金融规则，又熟悉国内市场特色的复合型金融人才。</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8px;\">同时，将CFC项目纳入对话成果，为中英两国金融合作搭建了更为坚实的桥梁。一方面，对于中国而言，英国先进的金融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以及丰富的实践案例，可以极大地丰富CFC项目的培训内容和体系。通过与英国金融界的深度合作，CFC项目能够引入国际前沿的金融知识和技能，使培养出的公司金融顾问具备更广阔的国际视野和更高的专业水准，更好地满足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拓展、跨境投资并购等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另一方面，英国也能借此机会进一步加深对中国金融市场和企业需求的了解，为英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市场的深耕细作提供有力支持，促进两国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8px;\">从宏观层面来看，这一成果还体现了中英两国在应对全球经济挑战方面的共识与担当。在<span class=\"\">全球经济一体化</span>的进程中，各国金融市场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企业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如贸易摩擦、汇率波动、利率调整等。公司金融顾问（CFC）作为企业的金融智囊，能够凭借其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为企业提供前瞻性的金融策略，帮助企业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中英两国携手推动CFC项目的发展，为全球金融人才培养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模式。这种跨文化、跨地域的合作方式，有助于打破国界限制，促进金融知识和经验的全球流动与共享，为全球金融行业提供宝贵的合作范例，带动全球金融行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与金融创新能力的增强。</span></p>\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8px;\">公司金融顾问（CFC）项目正式列入第十一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机制69项成果之列，无疑是中英金融合作道路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它承载着两国在金融领域携手共进的美好愿景，为两国金融行业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同时为全球金融人才培养树立新的典范和有益的借鉴与参考。</span></p>\r\n<hr />\r\n<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8px;\">公司金融顾问(Corporate Finance Consultant Certificate，简称CFC)国际金融认证知识体系旨在帮助企业站在公司金融视角，了解国内和国际的风险管理标准，树立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培训认证体系同样适用于有志于在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span class=\"\">第三方理财</span>等各类金融机构从事对公业务，以及为企业提供投融资等金融顾问服务的从业人员，是率先与国际先进金融体系接轨的金融资格认证知识体系，也是基于《公司金融顾问》金融行业标准研发的新职业认证体系。公司金融顾问是国家认可的金融行业新职业，旨在培养既熟悉国际市场规则，又能把握国内公司金融业务特质的综合金融服务人才。</span></p>\r\n<p><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亚投宏远2025-06-29 17:36:3114.png\" /></p>\r\n<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4px;\">CFC证书样本</span></p>","type":1,"type_name":"行业资讯","count":209,"modified_user":{"username":"高登辉"},"created":"2025-01-15 11:44","modified":"2026-02-28 09:51","recommend":"不推荐"},{"id":649,"title":"融资咨询：设备直租的优势有哪些 ?设备直租怎么操作?","describe":"设备直租这种融资方式比较适用于那些制造类的企业，在申请时要保证企业是处于营收状态的，而且年收益应该符合企业所在行业的正常营收标准，如果出于亏损的企业是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进","image":"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images/article/2023_06_05/649.jpg","source":"亚投宏远","content":"<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经常会听到<strong>设备直租</strong>这个词，它能帮企业融资，也能让企业更新设备，会为它们注入新的活力，它应该算是新型的融资方式，比银行贷款更实用，利率更低，操作起来也更方便灵活。不上征信不影响企业其他金融借贷业务是它最重要的优势，因为它从表面看就是一种租赁业务，是不会对企业征信造成不利影响的。</span></p>\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p>\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设备投资成本低、可操作年限长，企业压力小还有门槛低都是<strong>设备直租</strong>融资的重要优势，除此以外，这种融资方式还具有灵活度高和还款方式自由的优点，虽然都是债务，但它的可变通性比较大。在企业需要更新新的设备时，可以与亚投宏远客服联系，提出<strong>设备直租</strong>的申请，平台会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他们最多可以获得设备</span>7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的购买款，拥有</span>1~3<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年的操作期。</span></p>\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 </p>\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设备直租</span></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这种融资方式比较适用于那些制造类的企业，在申请时要保证企业是处于营收状态的，而且年收益应该符合企业所在行业的正常营收标准，如果出于亏损的企业是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融资的，而且金融公司对设备也有一定的要求，设备应该以精加工设备为主，比如机床加工类和纺织类以及完整的流水作业设备，还有印刷类设备等都可以提高申请。</span></p>\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 </p>\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设备直租</span></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融资速度很快，这也是它的重要优势，承租人在看好设备以后可以与对方直接协商，达成一致以后，直接联系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约以后，设备就可以运回直接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每月按照约定偿还相关的利息和购买设备的成本，在成本全部偿还完以后，设备的所有权就会归承租人所有，这种融资方式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而言，综合成本更低，而且资金要使用期限更长。</span></p>\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p>\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还款节奏与企业现金流匹配，也是<strong>设备直租</strong>融资的重要优势之一，它可以根据承租人的现金流式来确定还款数额和还款期限有比较大的选择余地，另外还具有产品的促销功能，而且能做委托租赁，选择合适金融机构以后还能代替客户做应收账款的管理，操作起来比较灵活，能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与成本。除了这些优势以外，对承租人的企业过往业绩要求不高，而且对抵押或者担保的要求相对较低的，都是这种融资方式的主要优势，也是适合当下多数企业的新型融资方式。</span></p>\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 </p>\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企业有<strong>设备直租</strong>的需要时，需要先选择金融平台或者公司提出租赁申请，这时对方会对企业的项目资料和融资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双方才会签订租赁合同，这时作为承租方的企业，应该向金融租赁公司交纳保证金，随后金融租赁公司才会进行资金的投放，并约定还款方式可以按月偿还，也可以按季度偿还，而且在项目运行期间受金融公司的监管。</span></p>\n<p> </p>","type":0,"type_name":"中小企业的贷款资讯","count":208,"modified_user":{"username":"高登辉"},"created":"2021-09-27 00:00","modified":"2026-04-11 10:25","recommend":"不推荐"},{"id":1058,"title":"融资租赁的市场结构及分析","describe":"租赁市场的构成包括租赁交易的主体和交易的客体两大都分租赁交易的主体。","image":"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images/article/2023_06_06/1058.jpg","source":"企业融资筹划","content":"<p><strong>1.出租人市场结构及分析</strong></p>\r\n<p>租赁市场的构成包括租赁交易的主体和交易的客体两大都分租赁交易的主体，主要是由出租人、承租人和租赁交易的其他当事人所组成；而租赁交易的客体，也就是指租赁物件。</p>\r\n<p>从对融资租赁市场发展起根本性推动作用的角度讲，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市场最活跃的部分。许多投资人在投资融资租赁行业时，往往根据自身优势或主营业务的需要，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参与融资租赁业。另外，为了满足承租人的需要，并适应融资租赁市场的激烈竞争，各个出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往往尽可能利用自己的资金、资源、客户或服务方式上的某一特殊优势而细分市场，从而使得各种类型的出租人层出不穷，不断地将现代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推向高潮。因此，关于出租人构成的类型也比较丰富。</p>\r\n<p><strong>(1)</strong><strong>金融租赁：</strong>由于受银保监会监管，受机构合并影响，进入2018年以来全国未审批新的企业。截至2018年底，已经获批开业的企业达到69家。</p>\r\n<p><strong>(2)</strong><strong>内资租赁：</strong>从2016年4月份开始，商务部和国税总局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的确认工作下放到自贸区所在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国税局。2018年天津、陕西、沈阳、广东等地自贸区继续审批内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内资融资租赁企业总数为397家，较上年底的280家增加了117家，增长41.8%。</p>\r\n<p><strong>(3)</strong><strong>外资租赁：</strong>天津、广东、上海、辽宁、陕西等地外资租赁企业继续增加。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共11311家，较上年底的9327家，增加了1984家，增长21.3%。</p>\r\n<p><strong>2.承租人市场结构及分析</strong></p>\r\n<p>根据对各国租赁市场的实践观察，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从承租人的法律属性角度看，承租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但市场发展的普遍规律是，绝大部分的租赁数据的统计、政策的使用和融资交易的经济分析，都是建立在法人承租人的基础上进行的。</p>\r\n<p>根据法人实体是否以盈利为目标，可分为以营利为经营目标的企业实体（通常为工商企业)和不以营利为目标的事业单位（通常称为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工商企业是承租人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p>\r\n<p>企业规模的大小是工商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中小企业由于其资产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制约，使其在资本市场上融资时常常面临着诸多的困境。而融资租赁业务与出租人自身规模、交易特征等因素相关，故而使得融资租赁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p>","type":0,"type_name":"中小企业的贷款资讯","count":207,"modified_user":{"username":"高登辉"},"created":"2022-11-23 00:00","modified":"2026-03-20 12:43","recommend":"不推荐"},{"id":1595,"title":"“征信修复”不可信 信用记录要珍爱","describe":"“征信修复”不可信 信用记录要珍爱","image":"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images/article/2024_07_01/xdw_gWgFDah.jpg","source":"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content":"<p><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2024-07-01 18:14:532.png\" /><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2024-07-01 18:17:3421.png\" /><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2024-07-01 18:17:4318.png\" /><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2024-07-01 18:17:5521.png\" /><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2024-07-01 18:18:0237.png\" /><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2024-07-01 18:18:0821.png\" /><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2024-07-01 18:18:2011.png\" /></p>","type":0,"type_name":"中小企业的贷款资讯","count":207,"modified_user":{"username":"高登辉"},"created":"2024-07-01 15:30","modified":"2026-02-14 23:18","recommend":"不推荐"},{"id":1861,"title":"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describe":"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制定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重点围绕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支持科技创新、加强财政政策引导、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完善科技金融生态等七个方面内容，提出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image":"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images/article/2025_05_15/xdw.jpg","source":"中国人民银行","content":"<p style=\"line-height: 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制定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重点围绕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支持科技创新、加强财政政策引导、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完善科技金融生态等七个方面内容，提出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政策的核心目标，就是通过构建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引导资金 &ldquo;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rdquo;，让实验室里的技术突破能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最终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p>\r\n<p style=\"line-height: 3;\">&nbsp;</p>\r\n<hr />\r\n<p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3;\"><strong>政策内容</strong></p>\r\n<p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3;\">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 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p>\r\n<p style=\"line-height: 3;\">发展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必由之路，金融资本是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为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现提出以下政策举措。</p>\r\n<p style=\"line-height: 3;\">一、总体要求</p>\r\n<p style=\"line-height: 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统筹推进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债券发行等政策工具，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引导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优质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体系，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格局，加强对国家实验室、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金融服务，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p>\r\n<p style=\"line-height: 3;\">二、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生力军作用</p>\r\n<p style=\"line-height: 3;\">（一）设立&ldquo;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rdquo;。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p>\r\n<p style=\"line-height: 3;\">（二）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城市所在省份，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社保基金会在自身业务范围和风险防控要求下开展股权基金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优化管理机制，支持保险资金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创业投资，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引导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依法依规参与创业投资。</p>\r\n<p style=\"line-height: 3;\">（三）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资本出资、考核、容错和退出的政策机制，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带动地方国有资本和其他行业国有资本参照执行。</p>\r\n<p style=\"line-height: 3;\">（四）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渠道。评估北京、上海、广东等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成效，进一步优化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允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分配。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p>\r\n<p style=\"line-height: 3;\">三、发挥货币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p>\r\n<p style=\"line-height: 3;\">（五）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优化支持科技创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引导作用，扩大再贷款额度规模，优化支持范围和流程机制，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p>\r\n<p style=\"line-height: 3;\">（六）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机制。制定科技金融支持的科技型企业识别标准，建立科技型企业推荐机制，便利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精准有效提供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门机构，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地区设立科技支行。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探索较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贷款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选择在部分商业银行和试点城市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p>\r\n<p style=\"line-height: 3;\">（七）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科技领域项目融资特点，进一步理顺内部贷款开展机制，按照风险可控、合规透明、财务可持续原则，合理确定贷款价格和期限、考核激励要求等，支持科技发展。鼓励政策性银行坚守主业，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支持科技创新。</p>\r\n<p style=\"line-height: 3;\">四、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p>\r\n<p style=\"line-height: 3;\">（八）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优先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持续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进一步发挥北交所改革试验田作用，完善契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需要的发行上市制度安排。研究制定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提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能力的政策文件。</p>\r\n<p style=\"line-height: 3;\">（九）健全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建立债券市场&ldquo;科技板&rdquo;。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引导推动投资者加大科创债投资。丰富银行间债券市场科技创新债券产品，完善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发挥信用衍生品的增信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p>\r\n<p style=\"line-height: 3;\">五、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p>\r\n<p style=\"line-height: 3;\">（十）推动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制定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科技保险发展协调机制，优化支持政策，加快形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地区的政策支持方式。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产品、服务创新机制和监管激励保障政策。探索以共保体方式开展重点领域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中试、网络安全等风险分散试点。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p>\r\n<p style=\"line-height: 3;\">六、加强财政政策对科技金融的引导和支持</p>\r\n<p style=\"line-height: 3;\">（十一）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用好用足现有的贷款贴息、保险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作用，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落实好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关税收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科技创新。</p>\r\n<p style=\"line-height: 3;\">七、央地联动推进全国科技金融工作</p>\r\n<p style=\"line-height: 3;\">（十二）推广创新积分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ldquo;创新积分制&rdquo;，优化创新积分评价核心指标，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分层分类管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画像。健全创新积分制与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专项担保计划联动实施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创新积分更好了解企业创新能力，拓展创新积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p>\r\n<p style=\"line-height: 3;\">（十三）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重点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创新政策。高水平建设北京市中关村、济南市和&ldquo;长三角&rdquo;地区五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上海自贸区临港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武汉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以更高标准推动北京、天津、江苏等13个重点地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开展区域科技金融实施成效评价。</p>\r\n<p style=\"line-height: 3;\">八、打造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生态</p>\r\n<p style=\"line-height: 3;\">（十四）推动科技金融开放合作。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拓宽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面向共建&ldquo;一带一路&rdquo;国家，通过支持科技金融双多边交流合作，促进创业投资、科技型企业、技术转移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国际化科技金融人才。</p>\r\n<p style=\"line-height: 3;\">（十五）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建立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加强科技金融工作的部门协调、政策联动和信息共享，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定期组织推进机制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制定科技金融重要政策、先行先试和组织实施等相关事项，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细。开展科技金融联合研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共同培养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按照现行机制，对各部门制定出台的科技金融重大政策措施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科技创新一致性审查和金融政策评估。</p>","type":1,"type_name":"行业资讯","count":207,"modified_user":{"username":"董莎莎"},"created":"2025-05-15 16:16","modified":"2026-04-06 13:32","recommend":"不推荐"},{"id":1618,"title":"公司金融顾问助力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describe":"公司金融顾问助力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image":"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images/article/2024_07_19/xdw_ovyxnFd.jpg","source":"亚投宏远","content":"<p style=\"line-height: 3;\"><span style=\"font-size: 14pt;\">近年来，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传统单一银行贷款方式难以满足其需求。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企业贷款平台提供的公司金融顾问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途径。</span><br /><span style=\"font-size: 14pt;\">公司金融顾问通过企业融顾平台为小微企业实现信息和风险偏好的高效传递和匹配，大大缩短了融资周期，提高了融资效率。公司金融顾问服务的主要特点包括高效性、低成本、风险可控、拓宽融资渠道、丰富的资金来源、灵活的还款方式和完善的融资路径。这些特点使得小微企业能够触达更低融资成本的信贷资源、更快的速度获得资金，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span><br /><span style=\"font-size: 14pt;\">公司金融顾问能为企业提供贴心化服务、精准化信息和规范化流程，可根据客户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多元化的融资方案，并提供贴心放心的融顾服务。公司金融顾问与国内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客户量身定做贷款方案，协调优质资源。</span><br /><span style=\"font-size: 14pt;\">综上所述，公司金融顾问作为一个专业的融顾服务团队，通过其高效的信息传递、广泛的金融机构合作网络以及个性化融资方案的设计，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融资途径。未来，公司金融顾问将继续致力于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助力其发展和壮大。</span></p>","type":0,"type_name":"中小企业的贷款资讯","count":207,"modified_user":{"username":"高登辉"},"created":"2024-07-19 13:19","modified":"2026-02-28 01:46","recommend":"不推荐"},{"id":516,"title":"亚投宏远为房山中小企业债权融资出谋划策","describe":"银行贷款-税贷、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及应收账款融资","image":"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images/article/2023_06_05/516.jpg","source":"亚投宏远","content":"<h1>中小企业债权融资对接会在青创孵化器举行</h1>\r\n<p>&nbsp;</p>\r\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2020年6月12日，专注服务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的融资咨询平台亚投宏远在北京房山青创孵化器为贷款企业进行债权融资开展面对面的信贷产品对接，为现场的企业在贷款融资中的疑难一一解答。</p>\r\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亚投宏远2025-06-28 17:06:1312.png\"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亚投宏远的信贷总监和大家一起分享沟通了既符合孵化器企业准入又兼具资金方风险可控的债权类融资产品，如银行贷款-税贷、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及应收账款融资等。</p>\r\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nbsp;</p>\r\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img class=\"wscnph\" src=\"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融资顾问CFC-亚投宏远2025-06-28 17:06:2543.png\" /></p>\r\n<p style=\"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text-indent: 48px;\">亚投宏远利用自己的信贷信息资源优势，为孵化器内企业按照行业，客群细分信贷产品，最大限度的化解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参加对接会的企业一一把脉，纾困融资提供解决方案。</span></p>\r\n<p>&nbsp;</p>","type":0,"type_name":"中小企业的贷款资讯","count":206,"modified_user":{"username":"高登辉"},"created":"2020-09-17 00:00","modified":"2026-04-08 00:08","recommend":"不推荐"},{"id":1040,"title":"企业贷款之融资担保","describe":"我国企业融资主要是间接融资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主要以担保贷款等业务为主，而且对担保的要求通常比较高，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融资通常要求更严格的担保条件。","image":"https://oaservice.xiedaiwang.com/media/images/article/2023_06_06/1040.jpg","source":"破解融资困局","content":"<p>我国企业融资主要是间接融资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主要以担保贷款等业务为主，而且对担保的要求通常比较高，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融资通常要求更严格的担保条件。对中小企业融资而言，主要的担保形式有贷款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保付业务担保等。</p>\r\n<p>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信用担保机构通过介入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这些资金出借方与主要为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方之间，作为第三方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一担保债务方履行合同或其他类资金约定的责任和义务。</p>\r\n<p>融资担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双重属性，它通过利用第三方信用为资金供给和需求双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此促进双方交易的完成，属于一种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务。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过程中，信用担保机构要完成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对资金需求方的信用评估；另一方面是向资金供给方提供自身资信证明，取得其对自身信用保证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认可。</p>\r\n<p><strong>1.物的担保</strong></p>\r\n<p>物的担保主要表现为对项目资产的抵押和控制上，包括对项目的不动产（如土地、建筑物等)和有形动产（如机器设备、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的抵押、对无形动产（如合约权利、公司银行账户、专利权等）设置担保物权等几个方面，如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可以行使其对担保物的权利来满足自己的债权。</p>\r\n<p>物的担保有以下两种形式：</p>\r\n<p><strong>(1)抵押</strong><strong>。</strong>为提供担保而把资产的所有权移转于债权人（抵押权人)，但是附有一项明示或默示的条件，即该项资产的所有权应在债务人履行</p>\r\n<p>义务后重新移转于债务人。</p>\r\n<p><strong>(2)</strong><strong>担保。</strong>这种形式不需要资产和权益占有的移转或者所有权的移转，而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之间的一项协议。</p>\r\n<p><strong>2.人的担保</strong></p>\r\n<p>人的担保就是以法律协议形式做出承诺，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一定的义务。义务可以是一种第二位的法律承诺，即在被担保人（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对黄权人（担保受益人）所承担义务的情况下（违约时），必须承担起被担保人的合约义务。</p>\r\n<p>人的担保包括以下三种形式：</p>\r\n<p><strong>(1)项目投资者作为担保人。</strong></p>\r\n<p>项目投资者通过建立一个专门的项目公司来经营项目和安排融资。</p>\r\n<p><strong>(2)</strong><strong>利用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作为担保人。</strong>担保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一个担保人，也可以是多个担保人联保；可以是正担保人，还可以是反担保人。</p>\r\n<p>&nbsp; &nbsp; &nbsp; <strong>&nbsp; (3)</strong><strong>商业担保人</strong>。以提供担保作为一种赢利的手段，承担项目的风险并收取担保服务费用。商业担保人通过分散化经营降低自己的风险。商业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服务是担保项目投资者在项目中或者项目融资中所必须承担的义务。这类担保人一般为商业银行、投资公司和一些专业化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担保一般为银行信用证或银行担保。</p>","type":0,"type_name":"中小企业的贷款资讯","count":206,"modified_user":{"username":"高登辉"},"created":"2022-11-08 00:00","modified":"2026-03-21 14:47","recommend":"不推荐"}]}